车管所业务大厅窗口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注意:需要携带以上这些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购买的是进口车,还需要携带进口车凭证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交管12123”APP线上申领
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选择机动车业务栏中的“申请新车临时号牌”业务,根据提示提交相关信息进行在线办理——申请成功后,点击【查看进度】按钮查看当前业务进度详情或直接在首页进入网办进度页面查看业务进度。
温馨提示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号牌不得超过三次;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注意规范粘贴
临时号牌应粘贴2张,一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一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左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