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之间结婚后,感情可能升华,从原本有的亲情上增添爱情和夫妻间的亲情,不仅夫妻双方感情会更好,他们各自身后的家人们也会更团结,所谓“亲上加亲”就是这个意思。
古代的每个家族都是一个小的集团,亲戚间婚娶,能把嫁妆和彩礼留在家族内,这对年纪大的爱精打细算的父母们有一定吸引力,他们会想与其把钱财给外人不如给亲戚,既给家族留下了钱财,又不会便宜了外人。
其次,古人婚配讲究“门当户对”,常规来讲,亲戚间的门第、财力相差无几,在亲戚中挑选婚配对象,要比在外人中挑选省事、省心的多,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为啥近亲结婚的古人少生育出畸形儿古人的实际情况现今人无法完全了解,只能通过史书中的文字资料、考古发掘出的器物来间接判断,探寻。关于古代每个时期到底有多少新生儿是畸形儿,器物难以反映,史书则少有记载。
历代的著史者之所以不记载新生畸形儿的数量是因为两个原因,其一,古代人们的生存环境艰苦,且享有的医疗条件差,很多新生儿出生不久就得了疾病,父母压根无力挽救他们,只能任由他们夭折。
患病、夭折的新生儿本就非常多,畸形儿掺和其中,不易引人注意,自然没人记载他们,不得不说,这是出生在古代的人的悲哀。
其二,古人比较迷信,他们觉得畸形儿象征、代表着不详,会嫌弃自家诞生的畸形儿,更不愿别人知道自己家中有畸形儿,做父母的往往毫不留情地抛弃身体畸形的孩子,隐瞒生过畸形儿的事。
平民百姓如此,帝王贵族家庭也和他们类似,根本不会对外泄露畸形儿的出生。我们今天几乎无法从史书中找到皇家、大贵族家有畸形儿,正是因此。以上是近亲结婚的古人少生育出畸形儿的主要原因,总结一下,古代并非少有畸形儿,而是即使有,我们也难以知道。
除了这个原因,古人其实或主动或恰巧地避开了由于近亲结婚而导致畸形儿出生的因素、条件。古人对婚育有不同于今的规定和限制,出于增多劳动力的目的,多数朝代提倡、要求百姓早婚,且他们对近亲结婚的危害稍有认识,所以不准同姓结婚,比如,唐朝法律规定,一个宗族内的同姓人不得结婚,违者要处以刑罚。
古人说的“同姓”指的是父系一方的亲属,不涉及母系方面的人,像林黛玉、贾宝玉是姑表亲,不属父系亲属,他们可以名正言顺的婚配。父系亲属的血脉关系较母系近,避免他们结婚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畸形儿的出生。
而且,古人眼中的近亲范围比现在广,他们好称亲攀友,把隔了好几代的远亲当做近亲看待、称呼,这样的近亲不算真正的近亲,他们里的成员结婚不易生畸形儿。实际上,古人的有些近亲关系没有今人同样关系人的血缘近,因为古代男子可娶妾,一个家庭里一个父的亲兄妹的血缘都可能不同,其他旁系近亲的血缘经过这种淡化,更不那么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