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郑爽因代孕弃养、偷逃税被封*,她主演的多部大剧也因而受到影响无法播出,之后有剧方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26日有记者从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得知了这一判决结果,经法院判定,郑爽不仅要退还剧方3050万的服务费,还要赔偿剧方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郑爽对此不服提起上诉,但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因双方合约中有规定,若是乙方艺人因违法犯罪或是被列为劣迹艺人,遭封*从而影响到本剧的拍摄或上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仅要退还甲方支付的酬金,并赔偿他们遭受的损失,依据这一约定,郑爽输了官司。
从网传的判决书可以看到,一审判决时间是在21年12月16日,但郑爽不服,于22年提起上诉,经过两轮审理,23年7月18日终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