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文选编自《三十个关键词的文化史》,注释从略
转自:傅说新语、勿食我黍
作者|冯天瑜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民主
“民主”本是汉语古典词,作为偏正结构名词,意谓“民之主”;而今通用之“民主”则是主谓结构名词,意谓“民作主”。前者是专制的(Autocratic),权力的主体是君主(monarch);后者则是民主(Democracy)、共和(Republic)的,权力的主体是人民(people)。“民主”意涵的古今转换是在近代中西词语互译间完成的,新名旧名词形一致,经结构改变,含义恰成反对,堪称“借形赋义”的一个极端案例。
一、“民主”与Democracy:本义反差
(一)汉语古典词“民主”本义:民之主
前陈“中华民族”条目,已释“民”义,本处略作补述:民,古代指黎民、百姓、平民,与君相对,亦与官相对。《说文解字》:“
,众萌也。”《康熙字典》释民:“言萌而无识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萌,犹懵懵无知儿也。”皆指“民”为无知的、“治于人”[1]的一群。
“民”也泛指各类人群的集合,古有“四民”之说。《尚书·周书·周官》:“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管子·匡君·小匡》:“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春秋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春秋公羊传注疏·成公卷十七》:“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巧心劳手以成器物曰工,通财粥货曰商。”上例之“民”指各类人,包括士农工商。
“主”,小篆作“
”,象形,由下至上依次为灯座、灯台、油盏、火焰;本义灯炷、灯心;《说文解字》:“,灯中火主也”,后别作“炷”字。《说文解字注》称:火是为主,“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引申假借为臣主、宾主之主。”作为“臣主”之“主”,即“君”。“君”中之“尹”表示治事,“口”表示法令;本义指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古代大夫以上据有土地的各级统治者的通称 。
“民”与“主”合成“民主”一词,早见于《尚书》、《左传》,意谓民之主,多指帝王、君主。《尚书·周书·多方》:“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2]《左传·文公十七年》:“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后世亦不乏此用例。《文选·班固〈典引〉》:“肇命民主,五德初始。”蔡邕注云:“民主,天子也。”《资治通鉴·晋惠帝太安二年》:“昌遂据江夏,造妖言云:‘当有圣人出为民主。’”上例“民主”皆指最高统治者,与“君主”同义。此外,“民主”也用来指称官吏,《三国志·吴志·锺离牧传》:“僕为民主,当以法率下。”此“民主”为官员自称。
二、Democracy汉译大势
英文Democracy一词,早见于1822年的马礼逊《华英字典》,但尚未获得汉文对译词,只是被解释为“既不可无人统率亦不可多人乱管”。这种解释尚未揭示出Democracy的本质意涵,使人感觉不知所云。
较早达成Democracy与汉语对译的是1847年的麦都思《英华字典》。该字典卷一中,Democracy被译为“众人的国统,众人的治理”;继而在the government of the rabble义项之下,被译为“多人乱管,小民弄权”。和马礼逊词典相比,Democracy的意涵得到较具体的诠释。不过,“众人的国统,众人的治理”之“众人”、“多人乱管”之“多人”,并未区分官与民,亦难透见Democracy的本质;而“小民弄权”虽译出了Democracy中的“民”的含义,但“弄权”二字却将Democracy污化了。从其英文释义来看,“小民”对译英文词是rabble,而rabble的意思是乌合之众、聚众的暴民、贱民、下等人。麦都思作为英国传教士,不可能不知道何谓Democracy。他将Democracy所包含的“民”说成rabble,将“人民的治理”说成“小民弄权”,或者是因为他本人是反Democracy的,或者是因为他为了迁就清国统治者的观感——尤其是在太平天国战争的背景之下。
麦都思厘定的“众人的国统,众人的治理”为1872年卢公明《英华萃林韵府》直接继承;1867年罗存德《英华字典》卷二厘定的“众人管辖,百姓弄权”,亦可溯源至麦都思的“众人的治理”和“小民弄权”。而作为Democracy的相关词汇Democrat,麦都思译为“推民自主者”(为1882年I.M.Condit的《英华字典》所采用的),则深得Democracy之精义;其中嵌入“民”、“主”二字,从字面上为“民主”从“民之主”之古义演化为“民作主”之新义提供了语学理据或语义因子。
还须注意的是,1867年罗存德《英华字典》卷二还将Democracy译作“民政”,已接近后来的“民主”义。
在早期英汉词典中,译词“民主”渐次呈现。1876年睦礼逊的《字语汇解》将Republic译作“民主之国”。1887年邝其照的《华英字典集成》将Democracy 译作“奉民主之国政”。直到1908年,在中国人颜惠庆编纂的《英华大辞典》中,Democracy在“A form of government in which the supreme power is directly or in directly lodged in the hands of the peoples,”(一种最高权力直接或间接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政体)意义上被译作“民主政体,民政,庶建”。至此,“民主”作为一种政体概念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