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日,马秀琴被北京警方所抓获。
2004年1月份,她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2004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马秀琴的人生,戛然而止于32岁那年。她这一生,既是罪大恶极的,也是凄凉无比的。
她因心智不坚被人引诱上道,也因贪慕虚荣而葬送性命。
开端:养家糊口的弱女子1972年,甘肃省东乡县的一对回族夫妇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这是个女孩,夫妻俩给她取名为马秀琴。
她虽然不是个男孩,却也从小就担负了养家糊口的重任。
弟弟身体不好,妹妹年纪尚小,干了一辈子农活的父母根本没办法带领这个家庭摆脱贫困。
从13岁起,她就走上了辍学养家的道路。她发誓,一定要凭自己的努力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而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甘肃,制毒贩毒就是最赚钱的买卖。
在全国解放以前,甘肃和云南、贵州、四川、陕西并称为全国五大鸦片产地。
种植鸦片,已经在这片土地上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
新中国成立后,这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当然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严厉打击。
政府不仅成立了大量戒烟所,还免费为农民提供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种子,想从根本上杜绝鸦片流毒。
可走了一个鸦片,又来了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新式毒品。
贩毒分子仗着天高皇帝远,又把甘肃省变成了一个毒品中转站。
对于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勾当,马秀琴打心眼里头对他们嗤之以鼻。
好好的一个有手有脚的人,干什么不好?偏得去干这种辱没祖宗十八代、又贻害子孙后代的事。
然而当时意志坚定的她并没有想到,将来有一天她也会堕落在这种遗臭万年的罪恶中。
13岁的马秀琴在时间和金钱的考验下,最终变成了那个32岁的女毒枭。
在努力挣钱养家糊口的同时,马秀琴也挖掘出了自己的一项“长处”。
她特别喜欢跳舞,也很擅长跳舞。
这或许是很多少数民族自血液里带来的传承。
歌舞表演是他们的文化氛围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同样是他们的一种锻炼方式。
为了满足自己这个爱好,马秀琴也偶尔会省钱去歌舞厅“逍遥”一番。
身材高挑、容貌姣好的她,在舞池中吸引了许多关注的目光。很多男青年都借故上来搭讪。
但马秀琴一个看上的都没有。这些人要么轻浮狂躁、要么游手好闲,都不是她理想中的男友形象。
每当这时,好友张尕娘就会打趣道:“哟,我说马大美女,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啊?”
什么样的?那应该是要风度翩翩又温文尔雅的。总之,歌舞厅里是绝不会出现这种人的。
但马秀琴猜错了,歌舞厅里的确会出现这种人。而且,这种既风度翩翩又温文尔雅的男人还在众多美女中一眼相中了她。
那是2002年的2月12日,马秀琴再一次来到了歌舞厅宣泄压力。
那一晚,她在舞池里认识了一个叫尔萨的年轻男人。也就是从那一天起,马秀琴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结识:陷入爱河的痴情女
在五彩斑斓的夜灯下,一位西装革履的英俊青年缓缓步入了歌舞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