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很多城市,电动自行车是市民家庭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它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消防隐患。其中,不少火灾事故都是由于电池质量不合格引发的,而目市场上仍有一些商家使用退役或其他废旧电池翻新组装冒充新电池对外销售,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2021年10月5日凌晨4点多,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一住宅一楼发生火灾,烧毁10辆电动车及1辆摩托车,1名妇女和1名儿童在火灾中罹难。
后经起火电动自行车车主吴某某交代,火灾前一天,他刚从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二手锂电池,对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5日凌晨回家后对电池进行充电,没想到就发生了火灾。2022年5月,经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被告吴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门店会使用一些非原装电池以次充好。这种店员私自组装翻新的电池由于质量不稳定,会埋下很大安全隐患。
目前,南宁市将近有108万的临时牌照电动自行车,准备在今年8月31日后淘汰,而从明年4月开始,每年陆续有30万的小绿牌电动车也将会被淘汰。
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如何管理?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编辑:苏耀丹
值班总监: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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