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海
去年5月,我受邀出席高中母校的18岁成年礼仪式。一位家长代表对儿子说:“你智商很高了,学习成绩很不错,你差的是情商。你插上智商情商的两个金色翅膀,就能成为国家和社会栋梁。”我忍不住作了纠正:同学们的智商与情商高,固然是好事,但如果智商情商高的同学法商、德商低,缺乏规则意识,仍很难成为国民表率、社会栋梁。实际上,法商低、智商高的人对社会危害更大。君不见,那些落马的官员与商人,哪个智商与情商低?
我给企业界做商法讲座时,一直希望企业界培养四商合一的高管团队:要有创新的智商、受人尊重的情商,也要有自觉信仰与敬畏法律的法商,更有真诚践行同行业最佳商业伦理的德商。既然普通百姓、公务员和企业家要有法商意识,从事法治工作的法律人当然更应率先垂范。问题是,法律人是否在走向法律岗位的一刹那,就自带法商基因的光环?近年来政法系统在反腐倡廉与扫黑除恶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害群之马,说明法商意识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先天基因,而是需要后天历练感悟以及持之以恒的内心信仰、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
人类是渺小的。人们需要敬畏心,要敬畏自然规律、法治规律、科学规律与市场规律。法律不仅值得被敬畏,更值得被信仰。法商思维的首要环节是从内心深处信仰与敬畏法律。法律人不能把法律看作一个饭碗,而应把它看作强大的内心信仰、入脑入心的思维方式与须臾不可离开的生活方式。法律信仰的最高境界是,失去了法律信仰,就会六神无主、发慌难受。信仰法律的核心是崇法、尊法、敬法、爱法、信法、亲法、近法、学法、畏法、遵法、重法、守法。法律不能被亵渎,不能被滥用,不能被践踏。
法商思维不是消极避世的思维,而是积极作为的思维。仅仅信仰法律还不够,弘法、普法、护法、用法,人人有责。当我们平心静气地运用法律思维去思考与解决问题时,就很容易消除分歧,凝聚共识,化解矛盾,促进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增进公益。法律是最美好的标准化语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因此,稳定、透明、公平、安全、诚信、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本身就是先进的生产力。
法商思维要求人们自觉认知法律风险、捍卫法律价值、遵循法律原则、善用法律逻辑、定位法律角色、梳理法律关系、寻求法律方案、发现法律智慧、注重法律细节、遵守法律仪式。其中,自觉认知与管控法律风险就很重要。俗话说,无知者无畏,富贵险中求。此处的“险”就包括法律风险。我们每个人都处于高风险的社会、世界与时代。因此,要居安思危,三思而行。对企业家而言,首当其冲的法律风险就是,防范商业模式本身的法律风险。有些野蛮生长的企业重创新轻诚信,重发展轻规范,重快捷轻安全,重效率轻公平,一旦有市场上的风吹草动,就会陷入法律漩涡。虽然很多企业付出了高昂的法律风险学费,但仍有很多企业与企业家执迷不悟。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