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用地功能,将体育用地(A4)和公用设施用地(U)调整为体育用地 商办混合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A4 BB S4 U)。
(2)优化用地功能,将商业用地 商办混合用地(B1 BB)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
(3)优化用地功能,将体育用地(A4)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和防护绿地(G2)。
(4)优化用地功能,将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R B)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和防护绿地(G2)。
(5)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将部分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R B)调整为9班幼托用地(Rax)。
(6)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将部分商业用地 商办混合用地(B1 BB)调整为9班幼托用地(Rax)。
(7)优化市政设施,将部分文化设施用地 商务用地(A2 B2)调整为供电用地(U12)和防护绿地(G2)。
(8)优化道路交通,完善支路网系统。
(9)优化道路交通,将部分道路调整为弹性控制。
(10)优化道路交通,根据具区路快速化规划方案预留道路控制线。
(11)优化绿地水系,优化河道线型线位,部分河道及绿地采用弹性控制。
(12)优化水系布局,取消部分支流河道。
(13)优化绿地水系,根据规划河道线型线位优化绿地布局。
(14)优化绿地布局,在杨木桥河两侧增加街旁绿地(G1c)。
(15)优化绿地布局,在干城路与南湖大道东北侧增加街旁绿地(G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