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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玮蔚)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投入生产、厂区喷漆场所未密闭……今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4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浏阳市某金属制品厂未批先建、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接群众投诉反映“达浒镇某金属加工厂非法排放水污染物”,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1月18日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该厂从事金属废渣提炼和钛粉加工,建有一条湿法提炼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投入生产。生产线旁废水暂存池存有部分废水,经pH试纸快速测定,池内废水呈强酸性。设备周边有明显的排污痕迹,含酸液空桶随意堆放,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部分废水未经有效收集流向周边未硬化的地面,形成地表径流。
查处情况:该金属加工厂上述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厂罚款35.30万元,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
天心区某锅炉厂配件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内进行案。
案情简介:3月9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配件厂现场执法检查,该单位主要生产锅炉配件,有刷漆工艺环节,以油漆为生产原料,使用松香水稀释,油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应进行收集处理。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正在生产,但厂区喷漆场所未密闭。
查处情况: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罚款2万元。
案例三:
开福区某基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5月7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内某实验基地执法检查,现场有2台挖掘机,其中1台排放不达标。
查处情况:该挖掘机所有者的以上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罚款0.5万元。
2021年截至7月底,长沙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查处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9台。
案例四:
望城区某门诊部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违规使用Ⅲ类射线装置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案。
案情简介:4月18日,望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内某口腔门诊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违规使用Ⅲ类射线装置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查处情况: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罚款2万元。目前,该单位被已缴纳罚款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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