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扈宏毅5月13日,一则“滨州学院一大学生因在学校内被女朋友抱了一下,与校自律委员会起争执被围殴”的信息在网上传播,并引发热议。该信息称,5月12日晚,滨州学院一男生被其女朋友抱了一下,被该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发现,在制止这种亲密行为过程中双方产生争执并互殴。该组织共七八个人以对方不配合登记为由,将该男生打伤并将其眼镜摔坏,男生手表丢失,随后报警。
消息被大量传播后,很多网友对该校的“自律委员会”颇感兴趣。新闻中说,滨州学院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学校成立的专门管理学校内学生不文明行为的组织,对情侣在公共场合搂抱,亲吻等不文明举止和公共场合吸烟、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危险行为进行制止。”而上网搜索一下会发现,学校“自律委员会”其实与我们通常所说“校级学生会”并没有太大区别,主要任务是进行学生管理工作,为同学提供服务。无论是“自律会”还是“学生会”,其实他们的成员都是有责任和义务制止学校内的各种不文明行为的。
而“制止学校内不文明行为”这句话,很容易被人歪曲。通常情况下,人们公认的校园不文明行为有乱扔垃圾、打架斗殴、口出脏言、乱贴乱画,或者还有当前比较疯狂的“校园贷”违法广告等,对于这些现象,“自律会”的成员都有责任出面制止。除此之外,大学生情侣在校园里搂抱算不算不文明行为,并不是那么容易界定。同时一个需要明确的立场是,“制止不文明”的立足点应当始终不离“服务”二字,目的是使校园和学生生活更美好,而不是向同学们宣示权力和威慑力,更不是使用暴力。
无论年龄还是心智,大学生都已被视为成年人,当大学生恋爱早已被社会、家庭普遍接受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人们能够接受他们之间的某些亲昵动作。当然,在公共场合任何表达感情的行为都应该有一定的尺度,大学生情侣也需要留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不给他人和自己带来尴尬为准。倘若如新闻中提到的,情侣只是在校园里“抱了一下”,就还不至于上升到“不文明”的程度,事实上即便有过于亲昵的动作,那么“自律会”成员的反应也只能限于劝阻,并没有权力对对方采取登记个人信息、限制行动、施加暴力等强制措施。“自律会”成员的作为,可能获得了该校领导的授意,也可能是自己“临场发挥”,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暴露了学校管理者对于学生管理工作的失职,甚至对法律常识的漠视。随意登记个人信息难免使对方处于泄露隐私的境地,何况并非出于必要理由,更遑论限制对方行动和动用暴力的违法性。
大学里的“自律会”和“学生会”,绝不是让同学们抵触、恐惧的特权组织,而是协助学校管理、加强师生联系、服务广大学生的协调和服务型组织,而滨州学院所谓的“自律会”,既不具备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把握尺度的能力,也没有受到校方相关制度、老师和同学的监督,而是将自己的工作视为对同学的特权,对此该校领导真当好好反思,是谁给了他们这样不受约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