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本人主动撰写,带病回乡申请书递交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二是村委会(社会居委会)审查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证明材料报乡镇(街道)
三是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后,填写带病回乡正式审批表格,填写带病回乡正式审批表格,上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
四是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符合带病回乡条件的人员,安排申请人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主要针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鉴定符合条件)后,上报市民政部门审批
五是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将结果逐级反馈至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公示 之后,没有问题的审批机关会下达正式审批文件,确定退役士兵享受带病回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