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国内及我市周边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同时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物流通畅,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
省外来平返平人员、省内7天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来平返平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措施。抵平人员发现来源地和途经地发生疫情,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等各项措施。对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落实健康管理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指定场所接受集中留观,集中隔离人员不得离开房间,不得与其他集中隔离人员接触);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行居家隔离观察的住所须具备有独立房间和卫生间,居家隔离人员不得离开房间,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起进行居家隔离,避免无防护状态下直接接触);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区域人员,抵达后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上述范围以外的省外来平返平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5天3检”(5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原则上前3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众场所,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参加核酸检测
广大市民要主动参加每一轮区域核酸检测,32类“应检尽检”重点人群要严格按规定频次做好核酸检测,切实做到不落一次、不漏一人,确保精准筛查,及早发现潜在风险。
四、强化场所码扫验
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场所、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班线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逢进必验、不漏一人。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对不履行查验责任的单位和拒不配合查验工作的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做好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入住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进入旅游景区、文体场馆等密闭场所,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减少人员聚集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提倡家庭私人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承办5桌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落实就餐人员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自行举办5桌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审批,大型聚集性活动主办单位要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备好防控物资、尽量缩小规模,明确专人负责现场防控,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六、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养老、儿童福利等机构实行探访预约和实名登记,实施定期核酸抽检;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要加强员工工作和食宿场所管理;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等场所要落实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扫码登记等措施;旅游景区要限定最大接待量,加强出入管理,严格落实门票预约、错峰限流制度,做好通风消毒、设置“1米线”、张贴场所码,在容易出现人员聚集区域安排专人疏导、避免拥堵,室内场所要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对发现的发烧咳嗽、红黄码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相关单位接到报告后要第一时间按程序处置。
七、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等工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八、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请及早就近接种;已完成两针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应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九、遵守防疫规定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和义务。对违反防疫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