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立军机处
原来清朝军事上的事情主要有议政处来决定,日常国家行政事务则由内阁处理,雍正则在议政处和内阁之外设立了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5—7人,共商军国大事,提高执政决策效率。但是军机处权力过大,地位在内阁之上,使得内阁原有的拟旨及其驳斥皇帝错误决定等权力形同虚设,雍正大权独揽。
3、完善密折制度
增加可以上奏折人的数量,高峰时曾达1200人,扩大了信息的来源,奏折只需通过奏事处直接到达雍正手中,并可以直接下发到奏事人手中,同时也强化了皇权。
4、改土归流
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土司、头人制度,对此中央没有任免权。改土归流制度在全国的推行,改变了这种情况。流即为流官,由朝廷委派,有任期,故而加强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
5、滩丁入地
中国古代几千年来,都是土地和人丁分头纳税,雍正将人头税摊到土地税中,这样就免除了穷苦老百姓没有土地还依然缴纳人头税的不公平局面,减轻了封建税负及人身依服,同时客观上刺激了人口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