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
5月1日起
贵阳市将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
一
登记须知
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CCC)认证证书。自购买之日起30日以内申请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过渡期管理规定,应当自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申请并核发临时通行标识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021年1月1日后不再受理临时通行标识核发申请。临时通行标识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注意: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发放号牌和临时通行标识。
登记和临时通行标识核发不收取相关牌、证工本费!
二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
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三
登记方法
1、为方便群众,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车辆登记和临时通行标识核发通过贵阳交警“斑马信用”APP预约办理(详细登记流程可“斑马信用”APP内查看)。
2、经预约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经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的时间和地点现场交验车辆,领取号牌或者临时通行标识。
审 核:杨 文 任 珂
编 辑:吴 蓉
来 源: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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