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群死群伤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结合喀什市辖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段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危险化学品车辆凌晨00:00时至06:00时禁止通行。
二、喀什市主城区全时段禁行路段
喀什市人民东路、人民西路、解放南路、解放北路、帕依纳普路、吐曼路、塔吾古孜路、尤木拉克协海尔路、滨河路、西北路、青年南路、青年北路、和谐路、新城南路、新城北路、文化路、体育路等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
三、危险化学品车辆外围路线
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喀什市大环线:
路线一:阿克苏、克州⇆G3012吐和高速喀什北收费站⇆G314帕米尔大道⇆Y034西三环⇆苗圃路⇆疏附县广州大道⇆花城大道2号路⇆中国石油油库。
路线二:各县⇆G3012吐和高速⇆G3012疏勒收费站⇆G315国道⇆通达路⇆东盛路⇆疏附县⇆花城大道2号路⇆中国石油油库。
路线三:各县⇆S16麦喀高速喀什收费站⇆喀麦大道⇆城东大道⇆学府大道⇆X420⇆瓦普西路⇆疏勒县东二环⇆G315国道⇆通达路⇆东盛路⇆疏附县⇆花城大道2号路⇆中国石油油库。
路线四:阿克苏、克州⇆G3012吐和高速⇆S16麦喀高速喀什收费站⇆喀麦大道⇆城东大道⇆华电路⇆民生路⇆世纪大道北路⇆中国石化油库。
路线五:各县⇆G3012吐和高速、S16麦喀高速⇆S16麦喀高速喀什收费站⇆喀麦大道⇆城东大道⇆华电路⇆民生路⇆世纪大道北路⇆中国石化油库。
线路六:各县⇆S16麦喀高速⇆G3012吐和高速⇆G314国道⇆喀什火炬燃气母站⇆喀什北收费站⇆中亚北三路⇆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新捷燃气母站。
四、喀什市城区加油站通行时段、路线
为保障喀什市城区主要民生加油站油品供给,自2021年3月10日起,供给城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车辆早间06:00-08:30,夜间22:00-00:00可以通行。
辖区和喀什市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通行方案:
线路一:中石油油库⇆广州大道⇆苗圃路⇆世纪大道南路⇆Y034西三环⇆314国道⇆喀什立交桥⇆迎宾大道⇆中国石油城区新港加油站⇆城区迎宾大道加油站⇆中国石油古城加油站⇆阔纳乃则巴格路⇆中国石油城区天山加油站。
线路二:中石油油库⇆广州大道⇆苗圃路⇆世纪大道南路⇆Y034西三环⇆G314帕米尔大道⇆夏马勒巴格路⇆天山西路⇆新疆火炬燃气天山西路加油站⇆天山南路⇆中国石油西二环加油站。
线路三:中国石油油库⇆广州大道⇆苗圃路⇆Y034西三环⇆G314帕米尔大道⇆夏马勒巴格路⇆天山西路⇆阔什库勒路⇆中国石油亚瓦格加油站。
线路四:中国石油油库⇆广州大道⇆苗圃路⇆Y034西三环⇆G314帕米尔大道⇆中国石油世纪加油站。
线路五:中国石油油库⇆广州大道⇆苗圃路⇆Y034西三环⇆昆仑大道⇆信德加油站
线路六:中国石油油库⇆广州大道⇆苗圃路⇆Y034西三环⇆昆仑大道⇆班超路⇆兵三司加油站、昆仑加油站、红山加油站、中国油联亚兴站加油站。
线路七:中国石油油库⇆广州大道⇆Y034西三环⇆世纪大道南路⇆青年路⇆中国石油兵团石油加油站。
线路八:中国石油油库⇆广州大道⇆Y034西三环⇆G314帕米尔大道⇆西域大道⇆中国石油西域大道加油站。
线路九:中国石油油库⇆广州大道⇆Y034西三环⇆世纪大道南路⇆慕士塔格东路⇆中国石油城区东城加油站。
线路十:中石化油库⇆世纪大道北路⇆迎宾大道⇆中国石化喀什机场路加油站。
线路十一:中国石化油库⇆世纪大道北路⇆迎宾大道⇆中国石化喀什长运加油站。
线路十二:中石化油库⇆世纪大道北路 ⇆G315国道 ⇆迎宾大道⇆ ⇆G314帕米尔大道⇆中国石化荒地乡加油站。
线路十三:中石化油库⇆世纪大道北路⇆世纪大道南路⇆多来特巴格路⇆中国石化远东加油站。
线路十四:中石化油库⇆世纪大道北路⇆世纪大道南路⇆西环路⇆明宇路⇆中国石化西二环加油站。
线路十五:中石化油库⇆世纪大道北路⇆天山东路⇆中国石化喀什天山东路加油站。
线路十六:中石化油库⇆世纪大道北路⇆天山东路⇆天山西路一号小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迎宾大道⇆中国石化加油站。
五、限行期间停车休息区域
过往驾驶人在凌晨00:00之前已驶入喀什市辖区的,需到中石油油库和中石化油库的车辆请在中石化停车点休息,辖区危化品企业车辆在企业内设停车点休息。请严格遵守限行时间规定,待限行时间过后方可上路行驶;如违法限行时间进入喀什市辖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予以处罚,发生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如您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或有特殊情况,请随时拨打0998-2916122与我们联系。
六、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六款、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主义法》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以上事项和规定特此公告!
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3月10日
来源:喀什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