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感情的“升温”,苟某开始想方设法地要求对方送礼物给自己。苟某在某APP平台上开通了一个“虚拟花店”,里面的商品都是网络下载的图片。苟某要求对方在自己虚拟的花店里消费,给自己送花、送玩具等等。
每次索要礼物,苟某就把自己店的点单二维码发给李某,李某只要付款,款项就会直接打入苟某的账户里。就这样,李某多次为苟某送花、送礼物、转账,短短几天就消费了4万余元。
3月4日,苟某又弄了一笔9000多元的订单要求李某支付。李某迟疑了,要求见面后再支付,并为对方支付了路费。没想到苟某还是编造各种理由,就是不愿意见面。
李某见不到人,就一直没有支付那笔9000元的订单,苟某“一气之下”拉黑了李某。这时李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3月5日前往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分局报了警。
警方了解情况后,认定这是一起网络交友诈骗,以诈骗罪立案侦查。经过缜密工作,锁定嫌疑人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的苟某和孙某。
3月17日,民警驱车200多公里来到四川泸州市,将正在家里预谋再次作案的苟某、孙某一举抓获。经核查,二人系夫妻关系,在审讯中苟、孙二人对其通过网恋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