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陟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武陟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焦政土 〔2020〕108号)收悉。经审查,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陟县征收龙泉街道等2个街道东马曲村等2个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1493公顷、林地1.2484公顷、其他农用地 0.0837 公 顷,共 计3.4814公顷 (其 中 耕 地 2.1493 公 顷),作为武陟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 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武陟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必须依法合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武陟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武陟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点击查看征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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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冯河村、李河村、墙北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实施2018年度第十六批 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市实施2018年度第十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焦政土 〔2020〕16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批次用地已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以 自然资函 〔2018〕422号文件下达批复。同意你市实施转用并征收山阳区中星街道等2个街道李河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3.9214公顷、林地1.1772公顷、其他农用地0.4087公顷,征收山阳区中星街道等2个街道李河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24.4840公顷、未利用地0.0067公顷,共计39.9980公顷 (其中耕地13.9214公顷),作为你市实施2018年度第十六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3.9214公顷 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焦作市实施2018年度第十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点击查看征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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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东马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