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个自然人合伙,其中一个是中学同级校友说他销售很牛X,说另一位技术产品牛,拉我投资并参与管理并当法人代表。然后:
①第一次他主动先出资,我们跟着按比例也出了;
②他负责采购销售,采购及时付款,销售量小还不及时收款,甚至卖给亲朋的货基本没收款,造成资金链紧张;
③他让大家二次出资,结果我出了,他们俩过了近两年,我多次催缴,仍未出;
④负责生产技术那位管库房,私自发货不报,而且收款不交公司,多次交涉至今未交到位,借的备用金也不还;
⑤他俩商量提出清算解散公司。我要求他们先把二次出资补齐、货款收回来再谈下一步。他们希望的是之前的就不谈了,大家坐下来看库房剩下多少分掉,注销公司。
现在大家处于僵持状态,多次交涉无果。我是法人代表,想起诉他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职务犯罪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