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房根据规模和工艺要求,设置发电机间、控制室、配电室、储油间、备件储藏间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设置单机容量大于500kW的多台机组,宜设控制室。
二、耐火等级及火灾危险性分类1、发电机间、储油间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控制室与配电室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戊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3、当柴油发电机房设在其他建筑内时,还应同时满足该建筑耐火等级要求。
三、位置选择及与其他功能分隔要求1、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宜靠近-级负荷或变电所位置。
2、柴油发电机房宜独立设置。独立设置时与其它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
3、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②、不应靠近有安静和防振动要求的房间。
③、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不应设在浴室、卫生间或易积水的场所正下方或贴邻。
④、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为甲级防火隔声门。
四、防火要求1、发电机间与控制室、配电室之间的门和观察窗应为甲级防火隔声门窗,门应开向发电机间。
2、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暖通设计杜老师提醒,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分隔;必须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储油间宜设150~200m高挡油门槛。
3、柴油发电机房的防烟、 排烟设施、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消防供电及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等消防施的设计,均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