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江岸区巴公房子片旧城改建项目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决策草案说明
图源: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巴公房子片旧城改建项目已纳入江岸区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于今年内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亩,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约6.63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565户,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项目征收范围
位于江岸区合作路与胜利街交汇处,分为A、B、C三个地块。
- 其中,A地块东临洞庭街,南临黎黄陂路,西临胜利街,北临车站路;
- B地块东临时代广场,南临兰陵路,西临洞庭街,北临黎黄陂路;
- C地块东临鄱阳街,南临合作路,西临新丽大厦,北临兰陵路。
三、征收补偿方案主要内容
该项目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①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由补偿、补助、奖励三部分组成。
- 其中补偿包括房屋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保底补偿;
- 补助包括住房困难补助、购房补助、建筑面积补助和困难补助;
- 奖励包括住房货币补偿签约搬迁奖励、住房产权调换签约搬迁奖励。
根据被征收人所选补偿方式的不同,按相应政策给予征收补偿。
②该项目提供下列房源:(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一)团购商品房房源银博扩大地块房源,位于江岸区二七路与黑泥湖西路交汇处附近,房屋均价为19000元/平方米(最终以备案价为准),该处房源为期房,暂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6月,交房标准为毛坯房。(二)住宅产权调换房源1. 跃进调剂地块房源,位于江岸区塔子湖西路和三环线交汇处,房屋均价为11500元/平方米(最终以备案价为准),该处房源为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2. 华发沁园房源,位于江岸区正义路与后湖三路交汇处,房屋均价为12037元/平方米(最终以备案价为准),该处房源为期房,暂定交房日期为2021年9月,交房标准为毛坯房。(三)商业产权调换房源丹水嘉苑项目房源(二、三层),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位于江岸区兴业路与百步亭路交汇处,房屋均价为15000元/平方米,该处房源为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后期如有其他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将及时提供与本项目对接,房源具体使用办法届时另行制定。
汉阳区
银杏街(花园湾路-玉龙路)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图源: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的相关规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银杏街(花园湾路-玉龙路)道路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银杏街(花园湾路-玉龙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征收范围
三、项目调查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约1.69亩,被征收总户数2户,地上无房屋建筑,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征收补偿方式
- 货币补偿。
- 产权调换: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工作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房源。
- 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给予补偿。
- 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由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五、征收补偿内容及标准
- 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地上附着物价值补偿:地上附着物价值补偿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收回土地使用权造成停产停业,对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的5%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签约腾退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人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完成腾退的,按照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洪山区
《洪山区洪山街办事处片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及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