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钟庆华,男,赣州市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干部。2022年4月8日,钟庆华在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509办公室内整理信访答复材料过程中突发身体不适,经信丰县崇仙乡卫生院医护到达现场抢救无效后死亡。
2022年4月13日,信丰县崇仙乡政府向信丰县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2022年7月22日,信丰县人社局作出信人社伤认字[2022]第10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钟庆华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的情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1日至2022年9月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0797-3275068。
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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