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一次记1分。原条文是记2分。我觉得这一条减轻处罚,可能是因为现在摩托车手越来越多,而有摩托车的大多数家里也有汽车,同一本驾照怕是不够扣的。可是,戴头盔是必须的操作,我觉得也是处罚过轻了。毕竟摩托车遇到事故,那大多不是小事故。
第八,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原条文一次记2分。很明显,这样的行为现在太普遍了,开始要严打了。不过只上调了1分,我觉得还是轻了点。路上很多龟速车,其实大概率就是驾驶员在拨打电话中。
第九,这次争议更大的一条,是关于超速的判罚。原条文是超速50%以上记12分、超速20%-50%记6分、超速20%以下记3分。新交规关于超速,区分了高速公路和普通道路。
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记12分、20%以上记6分、20%以下不记分;普通道路:超速50%以上记6分、20%以上记3分、20%以下不记分。也就是说,普通道路上的超速,记分整体下调。但是20%以内到底罚不罚款,我问了身边好几位专家,都说暂时还没有补充解释,他们不好回答。
但是从整体调整上看,其实是放开了一点高速行驶的最高时速,以前超10%以内是可以的,现在20%以内也可以的话,120km/h再多出20%,那就是144km/h的速度也在合法范围内了。但是,建议大家还是等后期出台了补充解释,确定了之后再这么干。别到时候收到了罚单,就很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