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两道附着架之间的距离 h2:15(m) ≤ h2 ≤25.2.(m)即两道附着架之间的塔身节数 n2 为:5.4≤n2≤9.3
(2) 附着架以上塔身节的高度 h0:工作高度 h≤100m 时,与 1.3.2.1 中 h0 的一致.工作高度 h>100m 时,至少少加一节,即附着架以上塔身节数:n0≤11.5
第一次附着后,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6.5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68.5m,使用 24 个塔身标准节,其中包括 1 个固定基节 EQ 和 23 个标准节 EQ7。
第二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6.5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93.7m,使用 33 个塔身标准节,其中包括 1 个固定基节 EQ 和 32 个标准节 EQ7。
第三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3.7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16.1m,使用 41 个塔身标准节,其中包括 1 个固定基节 EQ 和 40 个标准节 EQ7。
第四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3.7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41.3m,使用 50 个塔身标准节,其中包括 1 个固定基节 EQ 和 49 个标准节 EQ7。
第五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0.9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63.7m,使用 58 个塔身标准节,其中包括 1 个固定基节 EQ 和 57 个标准节 EQ7。
第六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28.1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83.3m,使用 65 个塔身标准节,其中包括 1 个固定基节 EQ 和 64 标准节 EQ7。
第七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28.1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202.9m,使用 72 个塔身标准节,其中包括 1 个固定基节 EQ 和 71 标准节 EQ7。
第八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25.3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220m,使用 78 个塔身标准节,其中包括 1 个固定基节 EQ 和 77 标准节 EQ7。
1.3.2.4 底架固定附着式附着架数量最少的附着方式(图 1.3-4)
第一次附着后,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6.5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68. 5m,使用 22 个塔身标准节。
第二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6.5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93.7m,使用 31 个塔身标准节。
第三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3.7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16.1m,使用 39 个塔身标准节。
第四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3.7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41.3m,使用 48 个塔身标准节。
第五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30.9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63.7m,使用 56 个塔身标准节。
第六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28.1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83.3m,使用 63 个塔身标准节。
第七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28.1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202.9m,使用 70 个塔身标准节。
第八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25.3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220m,使用 76 个塔身标准节。
1.4 固定基础及平衡重
1.4.1 支腿固定式基础载荷(表 1-3、图 1.4-1)
1.4.2 预埋支腿固定基础(图 1.4-2)
采用整体钢筋混凝土基础,对基础的基本要求如下:
1.4.2.1 混凝土强度等级C35.基础土质要求坚固牢实,且承压力不小于表1-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