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有郑易的每天接送,可万密一疏,郑易的无能为力和半途离开,魏莱等人疯狗般的追打,是把陈念又推向北野的转折。
北野代替了郑易,那时,她只是需要他,他已经喜欢她了。
一天又一天,他保持着这样的距离,护送她放学;到了她家门口或者他家屋顶,两人坐在台阶上读一段小学课文练习说话。
第二天,他又在晨曦时分去送她,带一袋新烤的面包和薯片饼干糖果之类的零食,然后无声地尾随。
两个少年,一起吃饭,一起飞奔,一起看魔法点亮万家灯火,也点亮彼此心里的灯,她用树枝写下名字,他用舌尖递去一颗酸甜的糖。
如果不是那一天,她因为担心他遭遇车祸跑出了校门,他因为母亲到来烦躁而忘带手机,悲剧是否就不会发生?她不会落入魏莱手中,他也可以一直守护她?
魏莱她们七八个人抓着陈念的头发,把她扯到巷子深处,辱骂,掌掴,踢打,把她的脸摁到地里。
她们哈哈大笑,扯着她脖子上的钥匙绳子,拖着她白花花的身体叫嚣辱骂,如同屠夫拖着一块猪肉。
她不是和她们同龄的女孩,不是一个人,是一头牲畜;曝光在路过男孩们的目光中,供他们品论调笑,观赏戏弄,拍照录影。
他们像疯狗肢解猎物般扯她的内衣,她蜷成一团,守住最后一块遮羞布。
没有什么比未成年人犯罪更令人可恶,愤怒,也没有什么比路人的漠视,助长犯罪更令人无奈的。他们都是少年,为什么如此不同?魏莱这一类孩子,为什么不被管束起来?社会和家庭,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没有人,天生该活在阴沟里。
我喜欢一个人,我想给她一个好的结局,仅此而已。魏莱死了,被人先奸后*。
陈念以为,是自己*了魏莱,北野也以为,是陈念*了魏莱。
所以他做了万全的准备,使一切凶手证据都指向了自己。在他知道朋友赖青就是强奸*人犯“雨衣人”,并且参与了猥亵陈念的恶行时,他*了他,成了真正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