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成了一名摇缸女。在赌场里,她不仅可以放下架子,与赌客们嬉笑,也可以威震四方。似乎这个职位是特地为佘爱珍准备好的。她做的越来越好,也得到了金宝师娘的赏识。
金宝师娘,人称“花会女王”,她十分喜欢样貌出色,口齿伶俐,性格泼辣的佘爱珍,便将佘爱珍收为干女儿。佘爱珍觉得,上天还是眷顾她的。要知道,金宝师娘的丈夫可是,青帮的大人物季云青。
季云卿的保镖,吴四宝,就是佘爱珍的前夫,也是后来的“76号大魔头”。谁也没想到,美若天仙的佘爱珍竟然会爱上这样的一介莽夫。可佘爱珍就觉得男人就该像吴四宝一样。这就像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胡兰成放弃了大才女张爱玲,而去追求这个年过半百的寡妇。
或许这就是爱情吧,这样的奇妙又迷人。当时的佘爱珍早已听闻了胡兰成丰富的情感史,而且,他真的很爱吴四宝。便一直以礼待他。可好景不长,吴四宝得罪了日本人,却在与日本人和解后的第二天被毒害。
留下了佘爱珍一人,对着他的尸体哭的肝肠寸断。她知道自己丈夫死的蹊跷,却因自己是一个没了势的女流之辈,而无可奈何。
早已惦记佘爱珍美貌的胡兰成,可不得抓紧这个时机,他擦了擦佘爱珍眼角的泪水,信誓旦旦地对着佘爱珍说,爱珍,不哭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一定会让*害你爱人的凶手以同样的方法死去。
佘爱珍也没想到这个白脸书生,竟然说出这么有义气的话。佘爱珍有些心动了,但毕竟,佘爱珍是个是个现实的女人,她不像张爱玲,对爱情那么卑微。她只有当别人真的对自己好时,才会把自己交出去。
这一辈子没把女人放心上的胡兰成,竟然真的暗地里想着如何灭了李士群。因为,他认为吴四宝是李士群借日本人之手*害的。在吴四宝死后的第二年,李士群也被日本人毒死。
佘爱珍记住了胡兰成的这个恩情,但她并没有同意胡兰成追求自己的事情。
毕竟胡兰成这个大文人,他简直是女人的天敌,他遇到的每一个女人,都掏心掏肺地对他,可是他没有珍惜任何一个女人,还使那些女人一个比一个受伤。但是,俗话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糯米治木蚤,一样服一样。直到遇到了吴四宝的遗孀,这个寻花问柳的文人,终于停住的他的脚步。他乖乖的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两人相濡以沫,白头相守。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用四万余字描写了佘爱珍,她长挑身材,雪白皮肤,脸如银盘。她那种脸相,只是小时候是圆脸,随着年纪成长,从她这个人的聪明秀气与英断舒发出来的轮廓线条,笔笔分明,但又难说是长圆脸或长脸带有方形圆意,可比花气日影摇动,不能定准,都变得是意思无限。她眉毛生得极清,一双眼睛黑如点漆,眼白从来不带一丝红筋,真真是像秋水。
她不擦口红,不穿花式的衣裳,夏天只见她穿玄色香云纱旗袍或是淡青灰,上襟角带一环茉莉花。人说雪肤花貌,容貌已如花,衣裳就只可穿一色,而肌肤如雪,若再穿白,那真要变得像白蛇娘娘了。那年她三十八岁,人家看她总要看小十年,且觉得女人的妙年只能是像她现在这样的岁数。
这是胡兰成所有文章里,描写女子最美丽最繁复的辞藻,对张爱玲,对护士小周,都没有用过这么多的溢美之词。
可见胡兰成是多么的爱佘爱珍。可究竟是怎样的魅力使他从港台追到日本,从民国追到新中国。终于五十多岁的佘爱珍终于答应了,与胡兰成结为夫妇。难道只是因为像陈奕迅《红玫瑰》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动”吗?当然不是,佘爱珍确实有着一般女人所没有的魅力。
首先,她认为爱情中,男女是平等的,不存在崇拜与被崇拜,即使有崇拜之情也应该是互相的。她不像张爱玲,将自己比喻成尘埃,将遇到胡兰成后的心情,比喻为尘埃里的花朵。
其次,他从不会被男人的温柔与花言巧语所打动。虽然胡兰成帮自己将李士群*了,但这明显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的行为。果不其然,不久,胡兰成便向佘爱珍借钱。这就不得不说,佘爱珍与众不同的第三点
佘爱珍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是握的住的,只有金钱能真真正正的握住,能在无依无靠的时候,带给自己温暖的东西。所以,佘爱珍将钱拿的死死的,即使在胡兰成需要逃亡日本时,她也只拿出200元,想打发要饭的一样打发胡兰成。
即使在后来与胡兰成结婚后,总是有人花大价格前来购买胡兰成的字。她也没有享清福,而是暗中从事着毒品交易,后来又开赌场。为自己赚的盆满钵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