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天下,家为其本,家兴则国兴
家是温暖的港湾,不是充满硝烟的战场
而“家暴”
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
也是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的定时炸弹
“家暴”不再是家事、私事
要勇敢对“家暴”说不
基本案情
全南一夫妻甲男与乙女在2021年10月份一天,两人因家庭琐事引发争吵继而发生打斗,乙女被甲男打伤。经鉴定,乙女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甲男故意伤害乙女身体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全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1.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遭遇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当遇到家暴时,受害人不要一味容忍,应当立刻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和保护,由公安机关对施暴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家暴,不仅直接危害受害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极易引发刑事案件,危害社会稳定。如遭遇家暴,请不要隐忍,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守护自身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