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4日讯 (通讯员 高玉茹 记者 王国柱) 11月24日上午,泰州市高港区法院召开“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的典型案例表明,该机制的建设不但提高了审判质效,还使老百姓以最低的代价最快获得了公平正义。
泰州某小区系拆迁安置小区,在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时,不少拆迁户就将自己的安置房进行售卖。如今5年过去了,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条件已具备,部分卖家却拒绝协助买方办理产权证。数十位买方诉至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将产权过户至原告名下。在诉讼之前,该小区已有多个买方为息事宁人,同意卖方违约加价,最终才成功办理过户手续。此违约之风在该小区盛行,严重影响了合法交易、诚信履行的基本原则。
在数十位当事人诉至法院后,立案法官经过了解,果断采取“诉讼” “调解”示范裁判之法,与当事人释明后,先行选择一起案件进行速裁快审判决,其他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短短18天,快速审理庭作出相应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系双方真实合意,且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原告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被告以不加钱不过户为由,拒绝过户有违诚信原则,应当协助原告将房屋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判决之后,其他同类型的当事人根据生效裁判均签订了诉前调解协议,扭转了该小区违约才肯过户的不正之风。
据介绍,近年来,高港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根据同类型、群体性案件的特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示范性诉讼 诉前调解联手发力”工作方法,在已受理的“物业纠纷、劳务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等案件中,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由法院选择一件案件进行示范性裁判,帮助其余案件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建立直观预期,使得剩余案件在后期诉前调解中能顺利得以解决,不但提高了审判质效,缓解了办案压力,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使老百姓以最低的代价最快获得了公平正义。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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