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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想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除了在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
购新建商品房及再交易房以外,
现在这两种情况也可办理提取的哦,
来详细了解下吧
↓↓↓
一 购买政策性住房
提取条件:
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证明文件原件1份;
4、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5、购房款票据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二 购买拆迁安置房
提取条件:
应在补缴被拆迁房屋缴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被拆迁房屋补缴款。
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政府征收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原房屋的产权证原件1份;
4、拆迁安置房补差价票据原件1份;
5、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市本级网点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马踏洞新区市政务服
务综合大楼1楼37-40号窗口
*0818-2389613
如何使用自己的公积金?
可致电上面联系电话或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也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官方网站了解详情
来源:达州公积金
编辑:赵寻
责编: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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