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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现场办理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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