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性秩序感虽有一定稳定性,但幼儿适应外部环境秩序的能力是能动的,幼儿自身的内部秩序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后天生活的丰富、深化,动态调整的。因此,幼儿通过自发性学习获得的情绪性秩序感、以及感知事物对象获得的直观秩序表象、图式,以至在人际互动中形成的秩序符号表征,都需要教师通过自觉科学的保教方式加以培育、引导。
首先,要研究和尊重幼儿身心内部秩序,有针对性安排适宜的有序刺激情境。

如:可以让家长陪幼儿在幼儿园多呆一会,熟悉一下老师和环境,老师要积极与家长亲切交流,参与幼儿亲子活动,建立幼儿对自己的信任感、亲近感。幼儿与新环境建立一定熟悉感后,家长再视情况尝试逐步淡出。特别是对一些生活圈子过小的家庭,幼儿前期生活接触的人、物、事面太窄,这就更需要教师积极开导家长多做一些“中介搭桥”工作,帮助幼儿接纳新环境。同时,教师也要积极释放善意,给予这样的家庭更多的关心和热忱。
其次,放眼生活和学习的实际需要,创设新刺激情境拓展幼儿秩序感,触动幼儿适应和感知新的合理秩序。
外部世界不能总以“幼儿为中心”,幼儿自己也不能总“长不大”,幼儿的社会化需要有和顺的过渡,从“自我中心”到“服务社会”需要有一个较好的衔接转化过程。
幼儿从各自家庭来到幼儿园,从家庭的“中心”角色变换为幼儿园小朋友平等的伙伴,这对幼儿适应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时,仅仅靠教师和成人的保护获得秩序感是不够的。面对丰富多彩和复杂变化的外部世界,必须学会认知理解外部环境的秩序,才能更好地适应它们。
教师要为孩子提供一个有序、整洁、有条理的幼儿园生活、学习环境。

无论是“隐性秩序”还是“显性秩序”[9]都应贯穿于幼儿生活、游戏、教育活动之中。幼儿在这种耳濡目染的秩序环境中潜移默化地促进了秩序意识的发展。

人是社会性存在,他人的言行不可避免地会对幼儿产生影响。同伴、教师,作为活动共同体的要素,幼儿在互动中会与他们结成一定相互适应关系。同时,作为旁观者,同伴和教师的言行会成为幼儿模仿、效仿学习的对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