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园生态化建设模式,涵盖茶叶品种、栽培、土壤、生物、植保、肥料等领域。秉承以人类为中心的理性生态伦理学思想,为复兴茶产业而努力。
(一)规模经济驱动据农业部调查显示,现阶段种粮户的经营规模达到6.67公顷以上时,土地产出率将提高10%以上,经济效益将提高25%,可见,适度规模经营对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农民合作社成立联合社,一方面,通过某种约定或协议,合作社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合作关系,为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实现规模效益创造条件。合作之后的联合社成为一个实力较强的市场主体,在生产资料采购、产品销售、物流资源整合、品牌形象推广、市场驾驭能力等方面都表现出较强的谈判力,赢得市场地位,从而实现单个合作社无法实现的规模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联合与合作,单个合作社的外部成本实现内部化,几个合作社在联合社内部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供应链整合等多种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有效降低单个合作社的交易成本。
(二)规避风险驱动农民合作社的自身特点决定其资金短缺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民合作社经营中的普遍难题是: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文化水平低,平均年龄大;交通设施不完善,物流配送有障碍;技术水平较低等。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降低了单个合作社在生产、库存、物流、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市场不确定性,尤其是联合社可在相对较大的平台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如,有些联合社通过“互联网 农业”帮助农民合作社实现网络销售,从而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合作社之间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等全方位的合作与协助,提升了抗风险能力,增强了计划性和驾驭能力,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效果。
(三)政策机制驱动近年来,针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新动态、新问题和新趋势,各地因势利导,引导农民合作社不断走向联合与合作,推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走向成熟,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发展合作经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下一步将在法律层面给予联合社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力推动了我国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快速发展,据农业部统计,目前我国成立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已有60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