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1. 没有自有住房或购房补贴;2. 3年内没有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3. 没有在本市租赁过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4. 正在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5. 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在本市,没有第(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人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也没有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他们没有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第(二)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第(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申请深圳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政府规定,申请深圳公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深圳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
2.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申请时在深圳市内没有拥有住房;
4.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5. 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孤寡老人、解除劳教劳改人员、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大学生士兵、服刑人员等群体。
同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广东省居住证》或身份证;
2. 户口簿或身份证;
3. 婚姻状况证明;
4. 家庭收入证明;
5. 住房情况证明;
6. 特殊群体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将无法享受公租房政策。
根据我国政府规定,公租房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机会申请到公租房。但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机会申请到公租房,但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公租房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机会申请到公租房。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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