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
界限指标
删除界限指标中的碘化物指标。

限量指标
考虑到作为天然矿泉水的深层地下水不易受有机物污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调查,将产品耗氧量指标从3.0 mg/L下调为2.0 mg/L。
去掉原标准限量指标中的小于号,与限量的定义保持统一。

污染物限量
将旧版标准限量指标中的砷、镉、铅、汞、硝酸盐和污染物指标中的亚硝酸盐6个指标不再详细列出,改为直接引用GB 2762的规定。
微生物指标
基于检测方法GB 8538的更新,同时参考GB 19298-2014中微生物的采样方案及其对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的要求,修订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的限量要求及采样方案,将这4项微生物指标限量要求修改为5个样品均不得检出,要求更加严格。

食品添加剂
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直接引用GB 2760的表述。
标签
删除标示产品类型的要求,即取消了“含气和充气型天然矿泉水”标示产品类型的强制性要求。
删除条款8.1.2,即以后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要求更加严格。
其他
删除旧标准中关于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的推荐性条款。
进一步明确了在水源地附近进行包装的要求。
总体而言,饮用天然矿泉水新标准GB 8537-2018与旧版GB 8537-2008相比有很大改进,删改主要集中在“水源要求”、“感官要求”、“界限指标”、“限量指标”、“微生物限量”和“标志”等条款,框架设置更为合理,条理更清晰,内容更简洁精炼。
本次修订,《饮用天然矿泉水》成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一员,与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联系更加紧密,对多个指标(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的要求更加严格,对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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