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垃圾核准程序是
确保建筑垃圾得到
妥善处理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建筑垃圾处理
不仅仅是出于对环境保护的需求
更是推动城市向绿色、可持续
发展迈进的关键一环
让我们一起跟随花小管的脚步来了解
建筑垃圾相关程序的办理流程吧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备案办理流程
自2024年7月起,花溪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新开工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已开工未竣工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工程所在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建筑垃圾备案提交地址:花溪区清溪街道云上小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二楼花溪区渣土管理所
*88231520
提交备案材料如下:
1. 花溪区建筑垃圾处理备案表(工程类),一式两份
2. 花溪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建筑垃圾核准
办理流程
花溪区政务大厅法人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后台审核-现场勘察-综合窗口出证;提交核准材料如下:
建筑垃圾产生核准:
1、书面申请;
2、建筑垃圾产生种类、数量及周期;
3、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
4、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理地点名称;
5、与处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建筑垃圾运输核准:
1、书面申请;
2、具有合法的运输车辆(船舶);
3、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船舶)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运输车辆(船舶)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书面申请;
2、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土地使用证明;
3、有处置设施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建筑垃圾核准提交地址:花溪区两夹坡大数据产业园3号楼花溪区政务中心
*83609739
举报电话:12345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建筑垃圾处置依法实行核准制度。核准的具体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处置。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应当载明工程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地址和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排放期限、运输企业以及消纳场名称等内容。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花小管温馨提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确保安全规范作业
规范建筑垃圾管理
守护美好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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