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非遗环境下,广西可通过以下路径实现文旅融合:
- 文化资源旅游化:
- 历史遗迹活态化:在保护的前提下,对历史遗迹进行谨慎开发,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让历史遗迹“活起来”,实现游客与历史的互动。
-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化:将民歌、民俗、节庆、民间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旅游产品开发,丰富旅游新业态,实现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 文化场馆旅游化:在文化消费兴起的背景下,通过交互式、定制化和研学型等旅游方式,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演出剧场等文化资源载体服务于游客,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
- 文旅产业协同化:
- 要素合理流动: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同时利用好广西旅游的“双创”政策,打破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区隔,实现资金、信息、人才等要素在两者间的畅通流动。
- 主体利益分享: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游客等多主体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维持多方权利的动态平衡,保障多方利益的分享。
- 融合方式发展:实现旅游业和文化业的顺向、逆向和双向融合,如文化遗产在旅游业的运用、影视旅游地的开发、主题乐园的打造等。
- 文旅市场边界融化:
- 开拓升级市场:利用文化产业的资源优势和旅游产业的流量优势,巩固升级现有文化旅游消费品牌,培育新兴文化旅游活动,同时加强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旅游产业交流合作,推动广西文化“走出去”。
- 突破市场边界:通过旅游产业为文化传播搭建平台,为文化消费创造市场空间;同时,依托文化产业为旅游产业提供内涵和产品,提升旅游产业的市场吸引力,实现文旅消费市场的共创共享。
实现文旅融合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同时要注重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文旅融合成为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