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高铁
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汇总
禁止携带的物品
1.枪支、子弹类
手枪、步枪、冲锋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
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
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
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
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斧子等利器、钝器;
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射钉枪、弓、弩等其他器具。
4.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一氧化碳、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
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
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
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等遇湿易燃物品;
高锰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剧毒性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虫药)。
6.腐蚀性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
7.放射性
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传染性
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
9.危险性物品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10.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限量携带的物品
1.不超过20毫升
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2.不超过120毫升
冷烫精、摩丝、发胶、*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
3.不超过2个
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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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呈现
文图:蔡云 高志军 资料图片
编辑:胡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