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历史掌故王
编辑|历史掌故王
●○前言○●
和是中国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最初在《国语·郑语》中由史伯明确提出,将和视为自然法则,他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随后,孔子、老子、墨子和孟子等人将和从自然法则推展为社会法则,将人与人、人与国家、人与自然、国家与国家的关系都归宿到和这一个字上,使得和成为一种最高境界。因此可以看出,和的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并且与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追求密切相关。
在中国古代文献《苟子·乐论》中就已经突显了和的思想。荀子反复强调“中和”,即将各种相异或对立的事物调和起来,达到一种和谐状态。而“中”是得“天下之大本”,即人的本性;“和”是得“天下之达道”,即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前者是起点,后者是终点。
根据李泽厚和刘纲纪的《中国美学史》指出,古代美学中的“和”极大地强调了对立面的均衡统一,渗透在一切美和艺术现象中,具有根本性和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