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张亚敏-离婚分存款
银行存款是夫妻离婚时最常见的需要分割的财产类型。但很多夫妻在离婚前就已经把银行卡内的钱都处理走了,可能没有可以分割的余额。所以,要通过银行流水来看双方的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形,查询银行流水成了关键问题。那银行流水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查呢?应该查多久呢?
法律其实没有对查询银行流水进行规定,所以从什么时候查流水、查多长时间的流水属于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查询大量案例后发现,法院一般会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时间开始查流水,或者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时间开始往前倒查一段时间的流水。
那么,怎么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时间呢?一般来说,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时间点可以是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时间、双方协议离婚的时间、夫妻一方提起离婚的时间或者双方分居的时间,都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北京离婚律师张亚敏-离婚分存款
至于应该查询多长时间的流水,法院会根据每个案件的案情决定。一般来说,法院会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时间开始查半年、一年或两年。如果双方结婚时间短的,比如结婚仅仅一年或者两年的,法院会要求双方提供从结婚开始的全部银行流水。
我曾经做过一个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
刘某和顾某在2019年2月登记结婚,2020年10月顾某生了儿子小晨,婚后刘某一直因工作常年在外出差,两人基本上没有共有生活过。2021年4月,顾某起诉刘某离婚。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提交的银行卡基本都没有余额。顾某认为刘某年收入高达四五十万,而刘某提交的银行卡余额仅剩18万元,顾某认为刘某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因此申请法院调取刘某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基金、理财等自结婚开始的流水。法院认为,双方自婚后大部分时间处于分居状态,同居时间不过百天,且双方结婚仅两年,双方可能对对方的银行账户等情况不够了解。因此,法院责令双方自行提交自结婚之日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基金、理财等流水。
北京离婚律师张亚敏-离婚分存款
我还曾经代理过一个在丰台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
刘女和刘男在2013年年底结婚,男方家庭资产雄厚,二人婚后住在男方家的房子,开的也是男方的车,双方在婚后也没有生育孩子,出国旅游等大的支出都是男方出钱,生活相当富足潇洒,所以女方也不了解男方的收入和支出。后因男方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当关系,双方于2019年5月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后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男方补偿700余万元,双方就财产分割未能谈妥,男方因此于2020年底向法院起诉离婚。鉴于完全不了解男方的收入情况,女方因此向法院申请法院责令男方主动申报财产,并从双方分居前一年开始调取男方的银行流水。法院认为,双方自2019年5月因感情不和分居,说明在分居前双方已经出现感情不和的情形,为查清双方是否存在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责令双方提交自2018年5月开始的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