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人原用本姓,后改汉姓,此现象自明末清初已露端倪。改姓有几种方式,一种意译:如皇室爱新觉罗氏的“爱新”,满语原意为“金”,后改姓“金”;萨察氏的“萨察”,原意为“盔”,后以“隗”为姓;宁古塔氏,意为“六”,改姓为“刘”;乌雅氏,意为“猪”,改姓为“朱”;钮祜禄氏(钮赫),原意为“狼”,改姓为“郎”。一种取本姓之第一字为单字姓:如“舒穆禄氏”“舒舒觉罗氏”改为“舒氏”,“富察氏”改为“富氏”,“董鄂氏”改为“董氏”等。又一种,以汉字谐音取代本姓,如“瓜尔佳氏”改姓“关”,“裕瑚鲁氏”改姓“于”,“布尼氏”改姓“卜”等。
名字
Ming Zi
满人取名,同样内容丰富,来源复杂:
爱新觉罗氏命名,早期受蒙古文化熏陶。被清朝尊为肇祖的孟特穆,即蒙古人常用以取名的“猛哥帖木儿”(意为“银铁”)。努尔哈赤诸子侄中,阿敏(蒙古语“气息”)、济尔哈朗(“幸福”)、皇太极(“王子”)等,都是蒙古名字。
爱新觉罗·孟特穆
满人早期风俗朴而不雕,因受渔猎采集传统的影响,常取禽鸟、猎具命名。在努尔哈赤家族内,多尔衮词义为“獾”、固尔玛浑词义为“兔”、博和托词义为“驼峰”、杜度词义为“斑雀”。满人阿穆瑚兰,即“哨牲口的口哨”;伊斯哈,即“松鸭”;乌勒格善,即“一年的鹿”;纳辛,即“马熊”;那满,即“山羊”;噶鲁,即“天鹅”;萨克达,即“母野猪”;鄂硕,即“架鹰的三指皮巴掌”;尼鲁,即“披箭”;萨喇,即“箭桶”;苏纳,即“牵狗的绳子”;逊塔,即“顽鹰的网兜”;鄂费,即“打野鸡的脚套子”。
满人先世生活简朴,刳(kū,从中间破开再挖空)木为器。幼子命名,又有察哈喇(柳瓢)、萨马拉(大木碗)、阿卜萨(桦皮桶)之类。
新生儿的排行或身上的特征,也构成名字来源。克勤郡王岳讬,意为“呆子”;贝子傅喇塔,意为“烂眼边”;豫亲王多铎,意为“胎”。舒尔哈齐第八子贝勒费扬武(芬古),意为“老疙瘩”,即幼子;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阿济格,意为“小”。颖亲王萨哈廉,意为“黑”。
满人还有用数字命名之俗。某人出生,祖父适值七十岁,即取名“那丹珠”(满语“七十”之意)。以后汉化日深,遂改为直接用汉语数字命名,如祖父时年六十二,即取名“六十二”。
辈字排名
Bei Zi Pai Ming
汉人传统取名流行“字辈法”,即同辈人取名排一相同字(又称派语),藉以标明行辈。满人早期命名带有随意性,不同辈分乃至同一辈分族人间常有同名混淆现象。为杜绝这类问题,命名逐渐按照汉俗使用派语。
康熙年间,皇室首先确定皇子名首字用“胤”字,第二字用“礻”旁;皇孙名首字用“弘”,第二字用“日”旁。乾隆、道光、咸丰三朝,又分别增加派语各四字,形成“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闿、增、祺”十四代字辈。
避讳用字
Bi Hui Yong Zi
帝王时代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说话写文章遇到君主或先祖尊亲的名字,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叫作避讳。这本是汉人旧俗,也为满人接受。对清朝皇帝的避讳尤为严格。《大清律例·吏律》“上书奏事犯讳”条规定:“凡上书,若奏事,误犯御名及庙讳者,杖八十。余文书误犯者,笞四十。若为名字触犯者,杖一百。”皇帝即位之初,会颁布上谕,宣示敬避之法。自清初至道光,御名上下二字并避之。咸丰以后惟避下一字。又规定,孔子为百世师,对其名讳,亦须敬避。
更名冠姓
Geng Ming Guan Xing
辛亥鼎革,民国肇建,因优待条例有“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的规定,八旗制度暂时得以保留。但许多旗人目睹时局丕变,深知八旗制度不足为据,为顺应时局变化,他们迈出的第一步,就是申请冠姓改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