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当时如果孕妇在*期间犯罪了还可以推迟对她们判决,让她们安心待产。由此可见当时元朝对婚姻中的生育制度是十分重视的。
所以可想而知,如果远嫁到蒙古的公主不能为其生育子嗣,她们会遭受到怎样非人的待遇呢?
可是即便是这样,即便是知道自己王朝的公主在这里遭受苦难,很多朝代还是会选择把自己心爱的公主嫁到这些偏远地方,以此来求得一时的和平。
而和亲的公主嫁到蒙古之后,因为路途遥远、途中颠簸、公主的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
并且嫁到边疆的公主们也永远都不得返回故土,在异国他乡过着孤苦无依的日子,所以每个朝代的公主其实都不愿意嫁到蒙古这些偏远的地方去。
但是将公主嫁到边疆就可以谋取一时的和平,为了稳住匈奴人进攻中原的想法,很多国家都会选择将公主嫁到边疆。
结语究其根源,元朝最终还是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民间的婚姻行为和婚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来的婚姻法律制度也在延续前朝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变化。
元朝也确立了封建家长和男方家庭的主导地位,还革除了一些民族和地方性的婚俗,确立了汉族婚礼制度的主体地位,促进了民族的大融合。
并且元朝法律中还有一些关于离婚和改嫁的条款,有利于保护当时妇女的权益,为当时的妇女在离婚之后的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有解放妇女的成分,体现了当时蒙古族独特的婚姻伦理观。
对于生育,元朝在法律制度上对妇女实行保护和优待,没有民族、地区、社会的区别。
总之,元朝法律中民间婚姻生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体现了当时元朝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也有利于当时国家的统一和发展,对民族的大融合也起到了积极性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元代社会婚姻形态》
《元代妇女生活史》
《通制条格》
《至元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