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六了,明天就要上班了,春节档的票房冠军是《唐探3》35亿,第二名是《你好,李焕英》24亿。
我之前写了一篇文章,很多人都觉得我在酸《唐探3》,说票房35亿,投资方早就赚到了钱。
但是,事实上呢,很可能投资方还没有回本呢。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电影票房的分成机构,遗漏的地方,大家补充。
在中国所有影片的票房总额(简称总票房),要向国家缴纳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其次要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由影院从总票房中直接扣划并缴纳。
以上两项,合计5% 3.3% = 8.3%,称为“不可分账票房”。
拿1亿元票房举例:
剩下的1 - 8.3% = 91.7%即为“可分账票房”,又名“净票房”,也就是9170万元。
影院 院线方—— 按净票房*57%分账,依实际情况而定:9170万元*57%=5226.9万元 。
中数代理费——一般为净票房*(1-3%)作为发行代理费:9170元*3%=275万元
制片方(含发行方)所得为9170万元-(57% 3%)*9170万元=3668万元。
拿《唐探3》目前35亿的票房计算,目前制片方的收益才是11.04亿元。
看着不少了是吧,但是别着急。
制作成本还没计算呢,特效,音效,租金,美术服装,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的费用。
其中导演陈思诚,主演王宝强,这些费用都要在11.04亿里面出。
1)发行佣金
2)导演或主创明星奖励(有或者没有)
3)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拷贝费 宣传费等)
4)税金(往来发票都是要交税的)
还有宣发费用,目测唐探3的宣传这次是大手笔,而且去年已经有一波宣发了,今年又是一次大手笔的宣发,保守估计没个2亿下不来(仅仅是猜测或许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