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调解协议后,陈某仲、余某芳便自行在外租房居住,租房费用由陈某松与陈某昌各自负担50%,陈某松与陈某昌每月各自给陈某仲、余某芳300元生活费,日子也算平静和谐。
风波再起——儿子竟在赡养途中变卦
2018年,陈某松要求其父亲陈某仲写下证明:陈某仲去世后,其在两河社区分配的35平方米安置房全部规陈某松所有。由于陈某仲、余某芳有六个子女,便未答应陈某松的要求。因为父亲陈某仲的拒绝,陈某松从2018年7月起便不再给陈某仲、余某芳生活费,截至2018年10月,陈某松已有四个月未给陈某仲、余某芳生活费,陈某仲遂向都江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都江堰法院依法向陈某松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通知其前往法院,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陈某松仍拒绝履行调解协议中的义务,并玩起了消失。执行法官坚持不懈地多次查找陈某松,终于找到他并带他一同去找他父亲协商,协商未果而陈某松态度强硬拒不支付应付赡养费,都江堰法院只能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