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那年,我第一次听大人说起,这种草原来有名字,叫“蒺藜”。
村头的老李头说,以前他们年轻时要是去远地赶集,母亲会让他们带一小包蒺藜果,说这东西晒干了能泡水洗头,去头痒。
那会儿我半信半疑,总觉得这种扎人的玩意儿,不是该早就灭绝才对吗?

可其实,很多长在地头、墙角、不起眼的草,才是最“懂事”的生灵。它们不挑土、不挑天,只要有一点水、一些阳光,就能默默地活下来。
蒺藜更是其中的“好手”,土越贫瘠,它越旺盛,像是天生为困苦日子准备的。它贴地而生,风吹不倒,雨淋不烂,一根枝能活一片地头。

我们那代人,小时候捡柴割草,对这些野生植物熟得很。哪个能烧火,哪个能喂鸡,哪个扎手不能碰,都清清楚楚。
蒺藜虽然讨厌,却也让人服气:你敢惹它,它就扎你,分毫不让。
如今社会发展了,土地不荒了,孩子不野了。
蒺藜这样的野草,在人们逐渐精细的生活里被一点点清理干净。不长刺的草被留下来装点绿化,长刺的,被嫌弃着连根拔除。可正是那些有点“脾气”的植物,才教会我们什么是边界,什么是尊重。

今天偶尔翻到小时候的老照片,背景里还有大片杂草丛,地上隐约能看见几个五角刺球。看着看着就笑了,仿佛脚底又有点发麻。
人老了之后,对“疼”这件事的记忆反而更深。不是说喜欢痛感,而是那痛背后,有童年的野,有土地的味,有夏日汗水和泥巴混合的香气。
蒺藜,小时候恨得牙痒痒的草,现在竟然想见也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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