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行区域
洪河大道以南、驿城大道(原铜山大道)以东、汝河大道以北、兴业大道(原驿城大道)以西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每日早7时至晚20时。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以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数单日、双数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数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数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四、保障措施
(一)在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市中心城区公交车辆免费乘坐。
新蔡县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城内部分区域采取小型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和大货车禁行禁停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型汽车限行区域
洪河大道以南、今是大道以东、南环路以北、东湖东路以西的区域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二、小型汽车限行时间
2018年12月11日0时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周六、周日不限行)。
三、限行小型车辆
限行区域、限行时间内,所有我县核发“豫Q”号牌(含临牌)的小型机动车的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即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道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0、2、4、6、8)在双日上路行驶。
四、大型货车禁行禁停区域及绕行线路
1.小型汽车限行区域内一律禁止大货车通行和停放。
2.五个卡点继续值守,所有过往货车一律绕城,按指定路线行驶。
3.开源大道、工业大道限高杆降至2.7米。
五、特许通行
对于因重要工程需要进入城区的渣土车、运送活禽生鲜等生活必须品的货车、物流运输车实行通行准入审批制度。
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和单位班车、持有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洒水车、执行公务的执法车、园林、环卫养护车辆、已登记注册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六、处罚
小型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和大货车禁行禁停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记分罚款。
特此通告。 2018年12月10日
遂平县
一、限行区域
希望大道以南,驿城大道(新107国道)以东,勤政路、玉湖西路以北,车站桥以西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每日早7时至晚8时。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以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数单日、双数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数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数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 农用拖拉机和大中型货车24小时严禁驶入限行区域。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 )、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保障措施
(一)在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遂平县中心城区公交车辆免费乘坐。
(二)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三)违反本通告之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018年12月9日
正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