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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起
载货汽车在武汉道路的通行规定调整如下:
1、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1)为保障桥梁、隧道安全,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下列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城市核心区、古城保护区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 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 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 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3)除通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桥梁隧道(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本埠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2、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本埠载货汽车通行(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本埠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11:00—14:00允许本埠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1)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2)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瑜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瑜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3)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