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12月26日,据许昌市政府消息,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许政办[2019]25号)有关规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在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北环路和永昌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26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机动车按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责编: 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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