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增浩
4月12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泰安市公安局15条措施,服务保障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职责使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新举措,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展现了过硬担当,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详细介绍下外地游客来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轻违免处、首违免罚”政策?
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常树永先生答:
出台外地游客来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轻违免处、首违免罚”政策,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轻违免处”主要针对六种情形:一是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二是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交通安全的;三是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四是不按规定停车未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五是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六是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行驶的。“首违免罚”主要针对外地游客因道路不熟、无主观故意实施的六种情形以外的其他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出台这项政策,一方面是为了给来泰的外地游客提供良好的出行体验,助力提振旅游经济;另一方面主要考虑到所涉及的交通违法安全隐患较小、对出行秩序影响不大,适当照顾合理合法。需要强调的是,“轻违免处、首违免罚”的前提是未引发交通拥堵、未造成交通事故或不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且只适用外地游客,本地人员仍实行常态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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