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群众向铜仁市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后台举报称:一辆白色轿车在朗溪隧道附近行驶过程中,车内有两名小孩半个身子探出天窗,这样的举动十分危险,希望民警对其予以警告。
民警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确认情况属实,立即联系到了驾驶员龙某某,龙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龙某某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来源/铜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