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随即反驳:“做了一半才和我说给我做项目的那个人是总监。”赵女士表示,在今年5月份预约时,该店工作人员曾向她发送过价格列表。“我在这里做的三个项目在那个价目表上总共1780元,我最多只能接受那个价格。”但该店店长依然坚持退款一半,并称“她就是做了项目不想给钱”。
随后,晨意帮忙记者联系了雨花区圭塘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很快来到现场进行调解。执法人员表示,此前有接到该店类似投诉,且上门进行过调解。同时,执法人员告诫该店店长,价目表应摆放在店内明显处。在执法人员调解下,该店店长表示愿意向赵女士退5000元。
律师说法:
美容机构若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赔偿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薇表示,涉事美容机构若涉及强买强卖、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则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知情权。若未经消费者允许,美容机构直接使用产品,消费者可以在事后主张退费,或者主张合同无效。美容机构若有欺诈行为,消费者也可主张赔偿。
陈薇提醒,消费者在面对被美容机构欺骗、诱导消费之时,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致电12315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介入后仍未解决,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选择法律途径维权时,消费者应留存签署合约单、消费记录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交涉材料等相关证据,便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