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楷书“以”字就是通过第二种写法演变而成的。
“以”字的本义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第一种是许慎的说法,“以”就是“㠯”。《说文解字》认为:“㠯:用也。从反巳。”很多辞书都把“㠯”当做“古文以”来解释。他们也认为,“㠯”是“耜” (sì)的最初的文字。“耜”一般见于古籍中,本义为古代农具名,原始翻土农具耒耜下端的主要铲土部件,装在犁上,形状像如今的铁锹和铧,用以翻土。最早是木制的,后来变成金属制品。“耒” (lěi)是翻土的工具。甲骨文的“以”字和“耒”很像,由使用农具而引申为“用”的意思。
第二种说法还是依据“以”就是“㠯”,“㠯”与“巳”反,“巳”甲骨文字形是“婴儿形”,“㠯”是“巳”的倒文,那就是头朝下的婴儿,也就是胎儿,而胎儿都是头朝下降生的,所以“㠯”表示“已经成形”,要降生了。到金文后“㠯”又另加“人”旁,用以强调其为胎儿。本义已经消失,后被当做“用”的含义。
第三种说法认为,“以”字是由“厶”和“人”组合而成,“厶”表示的是“用柳条编筐”,“以”字是“人用柳条编筐”的意思。由此引申出“用”的含义。“厶”字的小篆虽然写作

和《峄山碑》中“以”的偏旁比较近似,但“厶”的金文字形是


